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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及法院走进祥龙集团进行调研及开展经济法培训

时间:2013-10-10   阅读:3162 次

    10月8日下午,作为本年度仓山区人民法院“进企业法律宣讲”活动的第一站,仓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杰和仓山区人大主任张为民等干部一行走进祥龙集团开展经济法培训活动,并与集团领导层及部分员工座谈交流,解答法律问题。集团景董、金总、杨总等高层及福州地区各厂干部齐聚集团四楼会议室听取讲座。
 
    在90多分钟的培训课上,仓山区人民法院陈学凯副院长从买卖合同规范制定和非公企业人员经济犯罪两方面,对企业员工履职过程中应当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其间,结合仓山区人民法院近年来的审判实践,为祥龙员工剖析了与每个员工息息相关的经济法。讲座后金总代表全体干部感谢陈副院长耐心细致的讲解,景董也深切的告诫祥龙的干部,不要以身试法,否则会得不偿失伤害到自己及整个家庭;这堂培训课不仅为祥龙员工敲响了警钟,也为公司日常规范化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期望。
 
    培训后,区法院及人大各位领导与集团领导、员工代表进行了座谈。会上,张杰院长表示,走访一是了解一下祥龙目前的发展情况和重点工作设想,二是为企业送法,同时征求企业一下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景董感谢区法院及人大各位领导对祥龙集团的关怀,希望区法院及人大多进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咨询,指导祥龙的经营活动健康发展。